闪电律解 | 男子住酒店花洒疑粘粪便 酒店只赔800 律师:赔偿金额可协商调高

来源: 生活报
2024-03-19 19:31:54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4日讯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网上预订了深圳某酒店一晚客房,洗澡时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后检查花酒,发现花洒表面疑似有粪便污渍,事后,他立刻前往医院进行相关传染疾病检查,并要求酒店赔偿8000元精神损失费。涉事酒店方承认张先生此前所入住的房间卫生条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酒店已经封闭该房间,将安排工程部门人员检查花洒。对于赔偿,酒店方表示,事发当晚已经送张先生前往医院检查,并承担了检查费用,后又退还房费并升级换房,酒店只能赔偿800元精神损失费。


对此,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刘世琳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自消费者通过线下门店或者第三方软件支付费用、办理入住起,即与酒店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酒店作为合同相对方应当提供符合入住标准的房间。本案虽双方对房间卫生标准没有书面约定,但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而根据公众对酒店客房服务的交易习惯,酒店应当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居住环境,本案中的酒店卫生显然不符合要求,应当对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方因服务设施清洁不到位侵害了顾客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先生的检查费用及精神损失。

最后,酒店服务设施不卫生存在违约与侵权的责任竞合,酒店进行了退款、换房、承担检查费用等赔偿措施,并同意支付800元的精神损失费,已初步履行了赔偿责任,但与张先生主张的精神损失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张先生可依据前述法律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综合判断。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司法实践,张先生主张的8000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较高,酒店愿意赔付800元的数额较低,双方可各退一步,考虑将赔偿数额协商至3000元左右,妥善化解争议。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

发布于:辽宁省辽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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